业主称别墅院外香樟树疯长存安全隐患,多方反映未果“私自砍伐”3年后面临3万罚款,一纸诉状起诉镇政府发表时间:2024-08-19 09:40 伐树3年之后,8月14日,家住上海松江区雅阁花园的梁先生收到新桥镇政府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涉嫌擅自砍伐院墙外的一棵香樟树,决定对他罚款3.075万元。 当日,梁先生也向法院一纸诉状,将新桥镇政府告上法庭,诉请判决撤销处罚决定,判令被告按期交付原告“擅自伐树”案相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并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元。 >>>疯长的香樟树 柱子地砖拱歪院门关不上,怕刮台风拉倒围墙 梁先生介绍,自己今年64岁,在上海生活超过40年,2003年在松江区新桥镇购置雅阁花园独院别墅。 “我家一边是小区主干道,当时在一米宽的路沿上种了香樟树,当年树小,种的浅,但历经20多年越长越大,离院墙最近的树干只有不到10厘米,树根大约1/3都在围墙底下,把院墙柱子都拱歪,而且已经延伸到家里面去了,一楼一些地砖也拱起来,我都撬掉了好多次,时间一长,树根把下面的污水管都堵得严严实实,影响很大。” 梁先生表示,沿海本身多雨,“门口那一块拱起来,外面地势变高,一下雨,水都流不出去,一出门就得踩着水。我花了近20万元修过两次院子,不修不行,因为水老是积在那里。” “我家的这棵直径在30厘米到40厘米之间,那棵树长的位置也不对,当时是随意一种,占了我的院门一米,门就变窄,树把门柱顶得门也关不上,我的车都进不了院子,这么多年,我的车只能停在外边。” 香樟树带来的除了生活中的烦恼,还有安全隐患,梁先生说:“它的危险在哪呢?因为它的根长出地面以上,台风来了,树冠又大嘛,完全有可能把院墙拉倒。我们3户中就有一户,树导致围墙倒了,人家把围墙重建了。” >>>多次反映未果 打过书面报告,趁雨污改造请工人用挖机挖树 “我们反映过多次,当地政府没有解决。”梁先生表示,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11日,他两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求助。 “这个树对我家影响太大了,我打热线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来进行指导处置,热线回复说,小区公共绿化不归绿化部门管,建议跟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打报告,如果业主大会通过了,就由物业公司执行,所以我给他们打了书面报告。” 梁先生提供了2021年4月28日,他写给欣桥物业和场东居委会的书面申请报告,请求处理主干道旁这3棵疯长的大树,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居委会收到我的报告,也交给上级部门,也就是新桥镇政府了,但他们也不来查看,也不处理。我分析可能是不愿惹麻烦,因为那样要花钱,树比较大嘛,要处理确实麻烦。” 梁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6月小区实施政府投资的雨污改造工程,3家业主商量,此时不处理何时处理大树。 “正好在这些树旁施工挖开路面,我们想这是个机会,因为迟迟也没有答复,如果等路面铺好再挖树,肯定又要破坏路面,6月16日我们就在路面浇筑前请了施工的工人把树给挖了,当时有工程车施工,没有挖机,还真挖不掉大树。” 梁先生等3位业主把3棵树挖掉后,新桥镇综合执法队的城管就找来了。 “我们说明了情况,我们是为了减少安全隐患,而且树已经挖了,要罚些钱,我们也认了。当时想着一棵树罚5000元,但城管不答应,城管找我们把笔录一做,后面就再没理睬。” 梁先生表示,这和松江区明华路上绿洲比华利花园业主修剪自买的香樟树被罚相关联。 “我们跟他是隔壁小区,都在一条路上,我们在路这头,他在那头,都是香樟树惹祸。他是因为遮挡阳光,去修剪被罚14.42万;我们是树已经给我们造成很大损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我们把树整体挖掉了,而且是同一个地区、同一个镇政府、同一个城管执法,他这个事情发生后,媒体做过报道。” >>>面临3万罚款 “怎么就成了我要求砍树,全是业主的责任?” 梁先生感觉有点冤,“十多年前就向新桥镇政府反映过,他们从来没调查我们所反映的情况,我打过‘12345’热线,打过书面报告,包括把报告递交给绿化部门都不受理。后面城管给我说他们还查出我之前打过热线的记录,但我发现热线回复记录被篡改了。” 梁先生强调说:“我的诉求是大树对我们造成危害,长期反映未果,请求相关部门到现场指导处置。热线给我回复说小区绿化不归政府绿化部门管,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不会到现场来处置,结果就被改成说我要求砍树,我都有录音。他们是把政府不作为全部撇开,全部都是我们3位业主的责任了么。” 梁先生回忆说,“2022年8月底,城管找了当时参与挖树的农民工做口供,说要罚款吃官司,把农民工吓得要死。然后又来做我们工作,说协商处理。一直到2023年9月,城管又来找,说可以不按照过去绿化补偿标准处罚了,决定按照市场价格来处罚,对于我家这棵要罚3.075万元,另一户那棵罚4.25万元,还有一棵稍细一点罚2.8万多元,3棵树要罚10万多元。” 梁先生解释称,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擅自砍伐树木的,由市或者区绿化管理部门处绿化补偿标准5至10倍的罚款。 “绿化补偿标准是政府来定的,因为执法部门有自由裁量权,可以翻到5倍或10倍。如果按5倍算,一棵树就要罚15万,3棵就要罚45万,城管一直是以这个处罚为目的在开展工作。” >>>被中止的听证 “从立案到开听证会整3年,早就超过法律时效” 2024年1月,梁先生收到了新桥镇政府的听证会告知书。“就是对我们作出处罚前举行听证会,我说行政处罚的法律时效已经过了,这本身就不合法。行政处罚法第60条规定,从立案到送达处罚通知书,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他们是2021年6月25号立案,到当天开听证会,都已经整整3年了,早就超过法律时效了。” 梁先生认为对方全然不顾法律,“城管给我说没超时,他们有法律依据,说案件2021年8月有‘中止’。今年6月25号当天,听证会的主持人是城管中队副队长,我要求回避也被驳回。我下来查证,城管说的依据是住建部55号令第30条,但他们是2021年8月27号‘中止’的,而这个55号令是2022年5月1号才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城管所依据的当时还没有这个法律。” 梁先生表示:“本身听证就是我要对行政处罚进行质询,这是我的权利,我问他们要‘中止’的程序,我提出要看会议材料,讨论的意见,什么时候下达,什么时间重启?但是两位城管面面相觑,没办法,听证会被中止。” 梁先生告诉记者,7月12日二次召开听证会也是无果而终,“我提出的这些问题,他们都拒绝回答,我要求提供案件相关材料和法律文书,他们仍然不提供。因为有业主代表参加,也不能陪着我们一起争吵,所以两次听证都没有结果,现在是一个‘中止’的听证。” >>>听证未果就罚 城管罚单开过来“我不认可‘擅自伐树’定性” 梁先生直言道:“我有证据,当年7月他们对物业公司就作出过处罚,一棵罚了2000元,是很轻的。他们的目的在于让物业公司作证,来证明我们‘擅自砍伐树木’,目的是为了处罚我们。他们处罚物业的依据是,作为管理单位,没有阻止我们砍伐树木。” 梁先生表示:“物业公司指证我们又说阻止未果,而且他们也报了居委会和城管,也就是说,城管执法采用的证据之间是相互矛盾的。” 梁先生认为应该依法办案,“就算我放弃听证,城管也应该把这一步做完,起码让我本人签个字,但他们也没这样做。这个行政处罚也应该等听证会开完呀,但现在城管已经把这个罚单开过来了。本身这个事情我们很冤,说我们‘擅自伐树’,这个定性我是不认可的。” >>>居委会看现场 涉及小区行道树未报批就砍,物业被罚6000元 8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海欣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负责领导没在办公室,她会转告领导,不方便提供领导的电话。 记者联系场东居委会,其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2021年发生,到现在已经蛮久了。他是向居委会打过报告,但是因为这些树是小区公共树,是行道树,如果移树,按要求要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后,向区市容绿化部门申请才可以的。”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我们业主大会召开期间,在投票表决开箱的前一天,他就砍了树。投票后,因为反馈票太少,按照小区议事规则,反馈票要达到半数以上,小区将近600户,投票的不到300户,所以这个投票结果是无效的。” 该负责人证实,梁先生的书面报告,已经转交给新桥镇政府,“我们这边也跟区市容绿化部门沟通过,因为涉及小区绿化,公共的行道树,要申报审批。” 对于梁先生此举是否“先斩后奏”,居委会负责人坦言:“这个很难说的,毕竟这是全体业主的东西。我们在开业主大会之前,居委会和物业去现场看过,因为移树要有经费的,我们现场也请第三方评估过,一棵树大概需要多少钱。” 这位负责人表示:“业主大会前也组织召开居民小组长会议一起讨论,也组织居民代表去现场看过。梁先生反映的树木的影响是有的,他的门确实也关不上,但是现场也有代表提出不同的方法,比如沿着树和围墙这边打一个钢板桩,阻断树根;还有我们业主大会的方案提出移树。” 居委会负责人认为梁先生没有经过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批准,“他就现场把树砍掉,是挖掉再锯断。” 居委会负责人还证实,物业公司因为现场工作不到位,没有阻止梁先生,也被处罚6000元。 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居委会派人参加过听证会,“也说到案件曾经‘中止’,一个因为当时有疫情,一个是因为案子涉及到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按照原先的法规,可能罚的金额比较大,所以案件‘中止’过。” 该负责人表示,居委会不便表态,“为何处罚,这个要问城管,因为具体的执法流程我不是很清楚,这个案子现在已经涉及行政处罚了,应该问城管或者镇政府相关部门。” >>>当地政府回应 “他是报告打上去还没审批就伐树,程序不规范” 记者随后联系新桥镇城管中队,工作人员证实,相关行政处罚已送达。对于案发3年,法律时效是否受影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这个案子不是我处理的,具体案情我回答不了你。”工作人员表示,不便提供负责调查此案的城管队员的联系电话。 记者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政府,信访办工作人员答复称确有梁先生砍树这个案件。 “我们领导之前和他商谈过。据我了解,他是报告打上去了,但是还没有得到审批,他就开始伐了。我看过他的这个(信访)件,虽然说他意识到肯定要申报,但是没有等到申报结果下来就动工了,可能因为程序不规范,所以面临处罚。” 对于是否超过法律时效,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我们这边是行政,城管那边是执法,城管已经给我们答复了,已经对他作出处罚。我们信访办起到的是一个沟通作用,昨天(8月14日)他也来镇政府,我们领导进行了调解。” 新桥镇政府8月1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25日依法对梁先生涉嫌擅自砍伐树木一案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6月16日12:52,梁先生在松江区新桥镇场东路擅自砍伐树木。6月25日,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经听证委员会合议,梁先生陈述,申辩的理由,本机关不予采纳。 本机关认为梁先生的行为违反《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750元,要求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具体代收机构。如到期不缴纳罚款,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松江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闵行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业主被逼起诉 “城管就是让我打官司,他们抱的就是这个态度” “我今天(8月14日)上午已经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镇政府给我提供相关资料。”梁先生提供了诉状,证实他起诉的是新桥镇政府。 “我现在拿到的文书上盖的都是新桥镇政府的公章,城管没盖过一个公章,所以我没办法起诉城管,只能面对新桥镇政府。” 梁先生表示,原本是一个案子,现在是分成独立的3个案子,分别立案,“本来3棵树被伐,应该一块处理。现在有一户业主还没有拿到处罚通知书。” “案子已经发生3年多了,法律不当回事吗?”梁先生感叹,有人用手中的执法权强行推进行政处罚。 “他们认为,细节问题不影响案件责任认定,也不影响处罚,处罚肯定要罚,但罚多罚少可以商量。表达出的意思就是,案子到这个份上也不能撤,已经立案了,进了系统,案子一撤,城管队员要被追责。他们现在就是让我去打官司,打赢了就以判决来撤销案子,打输了那就交罚款,他们抱的就是这个态度。” |